
【项目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咨询(QS认证)
【适用行业及服务区域】: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符合食品卫生规范的食品工厂
【服务周期】: 硬件条件具备后一个半月左右
【服务价格】: 10000元起
【服务承诺】: 不转单,不成功全额退费
1.事项名称: | *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颁发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 |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审批 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后,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
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5.审批条件: |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申请资料: | 纸质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均采用A4纸,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负责人签名(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适用),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材料清单如下: 1、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4、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规章制度。 ①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②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8、申请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只需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审查细则要求的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业政策证明等;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
9.审批程序: |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受理 4、现场核查 4、办理部门审核全面资料 5、发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书 6、发出食品生产许可证 |
10.审批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
11.备注: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15】40号),不得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手续。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
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其统一制定式样详见附件。
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食品分类(28大类)
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许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也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以下是关于食品28大类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谷物粉类制成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
3、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
4、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
6、饮料: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
8、饼干:饼干
9、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
12、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
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冻
14、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茶叶、边销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5、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
16、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
17、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
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19、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21、食糖: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
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
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
24、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25、豆制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26、蜂产品:蜂产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
27、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
28、化妆品
29、其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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