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药品器械经营许可证-洗涤化妆用品|能源管理体系-食品塑料纸包装生产许可证-河南博尔特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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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

【适用行业及服务区域】:

【服务周期】:

【服务价格】:

【服务承诺】: 不转单,不成功全额退费

获取在线技术支持 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 18638301676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等级

1

钢桶

1钢桶

闭口Ⅰ级、闭口Ⅱ级、闭口Ⅲ级
全开口Ⅰ级、全开口Ⅱ级、全开口Ⅲ级

2黄磷包装钢桶


3固碱钢桶


4电石包装钢桶

一次性

重复性

2

金属桶罐

5钢提桶

Ⅰ级、Ⅱ级、Ⅲ级

6方桶


7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Ⅰ级、Ⅱ级

8方罐与扁圆罐

Ⅰ级、Ⅱ级、Ⅲ级

9钢质手提罐

Ⅰ类、Ⅱ类

3

气雾剂包装

10气雾罐

25.4mm口径,铁罐
25.4mm口径,铝罐

11气雾阀

Φ25.4mm

4

塑料包装

12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闭口Ⅰ类、闭口Ⅱ类、闭口Ⅲ类
开口Ⅰ类、开口Ⅱ类、开口Ⅲ类

13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5

复合包装

14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Ⅱ类、Ⅲ类

15钢塑复合桶

Ⅰ级、Ⅱ级、Ⅲ级

  说明:按产品标准分级或分类的产品品种,如企业取得Ⅰ级(或Ⅰ类)生产许可证的可以生产Ⅰ、Ⅱ、Ⅲ级(或Ⅰ、Ⅱ、Ⅲ类)产品,取得Ⅱ级(或Ⅱ类)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生产Ⅱ、Ⅲ级(或Ⅱ、Ⅲ类)产品, 取得Ⅲ级(或Ⅲ类)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生产Ⅲ级(或Ⅲ类)产品。

  一、北京市产业政策有关规定:
  1.《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京政办发[2014]56号)
  2.《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京政办发[2015]42号) 

35-2、危险化学品罐体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型号

1

车载罐体

车载钢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车载铝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车载玻璃钢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车载塑料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2

储存用罐体

储存用钢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储存用铝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储存用玻璃钢罐体

容积不小于500L

储存用塑料罐体

容积不小于220L

  说明:(1)车载罐体:是指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永久性连接的,工作压力小于0.1MPa,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上的常压罐体。

  (2)储存用罐体:是指在固定场所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压力小于0.1MPa,在工厂里制作的常压罐体。不包括现场制作的大型储罐,也不包括在生产工艺装置中用于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加工操作的中间罐体、反应罐体。

  (3)钢制衬里(衬塑或衬胶等)罐体按钢罐体申请取证。

  (4)储存用塑料罐体的材质暂为:硬聚氯乙烯层压板和改性聚丙烯层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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